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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浙江省长兴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坚持“保护与保障”并行,采取一系列务实举措推进耕地保护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21-2022年浙江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入选先进集体名单。
一是建立人机共防体系。长兴县建立县、乡、村三级“田长制”及村级巡查员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网格化巡查体系,通过“耕地智保”数字管理系统,开展实地打卡式巡查监管。设置276座铁塔高位探头进行24小时监控,实时抓拍挖塘养鱼、造房等耕地变化情形。2022年,全县累计闭环处置预警问题186条。
二是深入推进土地整治。近年来长兴县大力推进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建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的优质耕地,确保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提升。该县累计增加耕地有效面积6953亩,完成“百千万”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2.5万亩,土地流转收入由500元/亩提升至800元/亩。
三是强化管护,奖惩并举。长兴县加大日常耕地保护、土地整治后期种植管护、执法监察等工作考核力度,发挥补偿资金奖励作用。该县发放2021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3354.7万元,乡镇之间最大差距达46.4万元,极大调动乡镇耕地保护的积极性;该县将表土剥离与供地项目挂钩,切实保护耕地,2022年完成表土剥离项目11个,资金拨付703万元;该县重拳出击耕地“非农化”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下一步,长兴县将以“田长制”为抓手,压实、强化各乡镇(街道、园区)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项目监管,进一步加强新增耕地管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