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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依法依规管理保护耕地,督促各级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坚决整改纠正违法违规问题,自然资源部日前集中通报了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耕地保护督察发现的67个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
通报这些问题是基于怎样的考虑?这些问题具有哪些特点?下一步将如何做好发现问题整改的“后半篇文章”?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负责人。
用好督察成果
以案件作警示以公开促整改
问:一次性通报67个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如此大力度是基于怎样的考虑?
答:悠悠万事,吃饭为大。耕地保护,国之大者。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是我们的一项长期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全面压实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签订耕地保护“军令状”,严格考核、终身追责,确保18亿亩耕地实至名归。
2022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耕地保护督察。在省级层面督察基础上,下沉到267个市、1624个县开展实地核查。督察发现,一些地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部分地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新增问题仍有发生;一些地方脱离实际、违背自然规律侵占耕地挖湖造景、绿化造林;一些地方违反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定搞“非粮化”;一些地方补充耕地不实,毁林破坏生态造地;一些地方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符合要求,甚至虚假恢复耕地、敷衍整改;有些市县政府及部门甚至违规决策推动违法占地、非法批地等。
上述问题反映出部分地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与党中央的要求还有差距,部分市县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未完全落实,在“零容忍”遏制新增上不够坚决,未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为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以案件作警示,以公开促整改,此次督察机构从中选取了67个具有代表性的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进行集中通报。
三令五申之下问题依然新增
地方主体责任亟待压紧压实
问:此次通报的67个重大典型问题都有哪些特点?
答:2020年下半年,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明确提出了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等。虽然国家三令五申明令禁止,但从督察情况来看,依然有地方顶风违法违规。这67个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多为市县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耕地保护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决策、违法审批主导推动,不履行监管职责、不严格执法;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大,违法违规性质恶劣;对督察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甚至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
一是侵占耕地挖湖造景和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共有13个。主要是一些市县政府对生态建设、环境治理与耕地保护缺乏有效规划统筹,在实施河湖治理、景观公园等工程项目时,未对耕地保护、规范用地作出要求,忽视用地监管,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缺位;一些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挖湖造景问题失管失察、默许纵容,甚至违规主导推动;一些市县政府没有根据资源禀赋科学统筹确定绿化造林目标和位置,甚至主导推动违规占用耕地实施生态绿化项目建设。
二是市县党委政府及部门非法批地、违法征地以及主导推动违法占地、监管不力问题,共有34个,占了此次通报的一半之多。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护负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负监管责任,本应依法依规管地用地,但督察发现,一些市县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及相关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甚至非法批地、违法征地以及主导推动违法占地,违法违规冲击耕地红线。若任由其蔓延发展将危害国家粮食安全,必须依法依规依纪严肃整改查处,做到“既查处事,也查处人”。
三是补充耕地数量不实、弄虚作假问题,共有12个。近年来,自然资源部不断规范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推出了向全社会公开补充耕地信息、建立补充耕地全程监管机制等一系列举措,确保补充耕地真实、准确、可靠。但从督察情况来看,一些地方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审核把关不严,补充耕地数量不实甚至弄虚作假的问题依然存在。
四是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共有5个。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也是我们的“口粮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明确,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但从督察情况来看,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发展林果业、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出售等问题仍时有发生,部分市县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
五是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力、弄虚作假,此次通报的共有3个,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整改主体责任不力、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相关部门执法不到位等。
聚焦耕保责任落实
做好发现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
问: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尤其是耕保责任落实问题,督察机构在督促地方政府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下一步工作,督察机构还有哪些考虑和打算?
答:针对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经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批准,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已向各个省级政府印发《督察意见书》,督促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组织分类整改纠正违法违规突出问题,统筹耕地保护、维护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的关系,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同时,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正在对部分土地违法违规严重的地市政府开展约谈。对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将持续跟踪督促地方整改,对拖延整改或整改不实、弄虚作假应付的,将按照与纪检监察贯通协调工作机制要求移交移送。
前不久召开的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2023年自然资源工作和自然资源督察工作作了总体部署,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将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自然资源工作定位,做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的忠实守护者,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的坚决促进者,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推动者,做人民群众利益的坚定捍卫者,将守护好十八亿亩耕地红线作为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的重中之重。我们将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决策部署,聚焦地方政府特别是省级政府责任,以耕地保护为重点对地方开展监督检查,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督促整改查处重大问题,推动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
文章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