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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耕地保护“双平衡” 广东下达2023年度垦造水田、补充耕地和恢复耕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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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双平衡”管理,压实压紧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我省顺利通过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度垦造水田、补充耕地和恢复耕地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3年全省至少完成垦造水田任务5万亩、至少完成补充耕地1万亩、预期实施恢复耕地20万亩。

 

《通知》强调,本次下达的2023年度垦造水田和补充耕地面积为各地在本年度内必须完成的约束性计划,恢复耕地面积为各地在本年度需实施的预期性计划,各地要按时保质完成年度约束性计划,并结合实际推动落实年度预期性计划。各地可根据本地区耕地占补需求,自行研判是否在省级下达垦造水田和补充耕地年度计划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充耕地面积。同时,根据省级定期下发的自然资源常态化监测成果,结合当地本年度耕地流出、流入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全市恢复耕地规模,并将恢复的耕地按要求逐步纳入当年度及后续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确保实现本地区年度耕地“进出平衡”。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以需定垦”原则,综合考虑耕地后备资源禀赋、主体功能定位等实际情况,抓紧推动省下达的2023年度垦造水田、补充耕地和恢复耕地计划实施,并将已开工垦造水田优先纳入2023年度垦造水田计划管理。同时要加强对垦造水田、补充耕地和恢复耕地的全流程监管,强化日常巡察抽检,严把相关项目工程质量关,确保项目符合质量标准、符合耕地(水田)认定标准。


文章来源;广东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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